2017年8月10日 星期四

【第五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第一次補選第一次選舉公告】

【第五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第一次補選第一次選舉公告】
  • 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大學工會
  • 候選人登記截止日期:2017年8月16日(三)
  • 網路登記表單連結:https://goo.gl/forms/MxzwqS9tHRc6cmyf1
  • 登記時限、候選人資格、投票日期等訊息請以選舉公告公文本文為主。


若有任何疑問,包含勞資會議勞方代表權利義務等,歡迎傳送訊息至本會粉絲專頁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u.laborunion/)或電子郵件信箱(ntu.labor.union@gmail.com)詢問,敬請各位勞工踴躍報名。

2017年5月2日 星期二

【勞動大平台】勞權系列講座

*報名網址:https://goo.gl/forms/Q75MwpbYtSml4xqk1
各位朋友大家好,在大家參與五一勞動節上街遊行後,臺大工會接續舉辦為期半個月的勞動權益系列講座,將帶給關心勞動議題的朋友們更多面向的知識,讓大家思考我們還能怎麼改變我們的勞動環境。 今年,我們邀請到四位陣容堅強的講者,分別從職業安全與健康、勞動法與勞動政策、工會的功能與困難、勞動等四個面向,他們將以各自的專業及經驗,更深入的描繪及剖析台灣的現狀及制度的缺陷。各場次的主題及時間如下:

  • 5/2【大草莓世代——工作壓力與職場傷病】 講者: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 陳秉暉醫師 18:00入場、18:30開始\法律學院霖澤館1302教室
  • 5/5【千錯萬錯都是一例一休的錯?!】 講者:政大法律系 林佳和副教授 18:00入場、18:30開始\法律學院霖澤館1303教室
  • 5/10【工會能幹嘛——空服員罷工的工會實務】 講者: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林佳瑋秘書 18:00入場、18:30開始\社會系館101教室
  • 5/18【從做工的人看勞資爭議現場實務】 講者:「做工的人」作者 林立青 19:00入場、19:30開始\社會系館101教室 我們期待在聽眾和講者的討論過程中,可以在制度上找到好的實踐方式,也可以激盪出我們對於更好的勞動制度與環境的想法。不論你是學校教職員、學生或上班族,都歡迎一同參與我們講座。
為了方便我們掌握人數,避免場地無法容納,會員及填寫網路報名者可優先入場,若有空位會開放現場報名者入場。

2017年3月22日 星期三

國立台灣大學第五屆第八次勞資會議說明

大家好,本周四將進行今年度第一次的勞資會議,工會一直都持續關心校內勞資會議提案以及所有全職人員工作權益,本次勞資會議提案相關說明如下,希望大家花時間耐心看完,一起了解與捍衛自己的權益與福利。

1.約用工作人員休假補助費(國旅卡補助)刪減案

目前校內約用工作人員,具休假資格者,都可以核發休假補助費最高8000元(7天),也就是所謂的「國旅卡補助」,這一補助的原意是鼓勵公務相關人員休假而設立的。

由於台大校方想節省經費,以一例一休上路為理由,於去年12月的第5屆第7次勞資會議,提案取消「國旅卡補助」。本案勞方代表於上次會議上並不同意取消核發「國旅卡補助」,勞資雙方並無共識,依照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9條,無法達成共識者,其決議應有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。也就是未達成共識前不應該刪減「國旅卡補助」。資方卻裁示全面凍結核發「國旅卡補助」,校方等於已經違反勞資會議實施辦法,片面做出凍結決議。

會後校方與勞方代表經過再次另外磋商後,以「國旅卡補助」改為「休假補助費」為前提,得出新的兩個可能的方案:

甲案:已經休畢7日以上者,核給休假補助費,未休滿或未休達7日者不予補助。
乙案:每休假1日,按日核發休假補助費600元。

目前勞資雙方協議仍有嚴重資訊不對等的問題,例如資方並未提供實際上校內約用人員休假狀況來評估實際成本。此兩案都已經是勞方代表盡可能折衝下向校方爭取的方案,然而本次會議校方也可能完全不接受這兩個方案,畢竟學校已經片面凍結所有「國旅卡補助」,等於是早就被砍了,沒有動機會再新增「休假補助費」。簡單說,這筆原本的福利支出,校方將挪移作為未來原本特休未休的薪資,過去不論是否申請特休,都會有一筆補助,未來這筆錢將拿去用在所有未休特休的薪資,申請特休不再有補助。

2.開放計畫人員寒暑休申請
過去約用人員寒暑休,是由於挪移既有午休時間而來的,也就是午休時間仍需要輪班或值班,多出來的時間合併為完整休息日。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希望同樣比照約用人員辦理,能夠向學校申請寒暑休。

然而目前學校以「建教合作契約無規定」、「應交由計畫主持人同意」為由,仍然拖延拒絕給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寒暑休申請。本次勞資會議將討論專案計劃人員寒暑休問題,也希望專案計畫人員助理們多多關注本次提案與權益。

3.擴大公益金申請對象,將全校教職員工都納入
台大教職員公益金經費主要來自於由合作社撥付之部分金額,提供校內教職員工因公傷亡的慰問給付,然而雖然校內所有教職員工生都能成為合作社社員,可申請公益金的對象卻只限於編制內教職員工、人事室專案進用之教學、研究與工作人員,與合作社社員身分明顯不符。因此希望修正「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工公益金管理要點」第五條,公益金申請對象,能夠將所有教職員工都納入公益金申請對象,保障更多校內非編制自聘人員福利與權益,亦符合公益金設立的精神。